2024-07-06 11:51
(2024年5月29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东北三省一区自然景观优美,生态类型多样,冰雪、森林、山川、湿地、草原、沙漠、湖泊、江河、海洋等自然旅游资源禀赋优越;人文气息浓郁,多元文化交织,民族风情、乡土风韵、开放风貌、振兴风采等人文旅游资源特色鲜明。发展旅游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着力点。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论述,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与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同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必须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融合发展,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二、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应当充分发挥区域旅游资源特色和优势,加快实施《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推动东北地区建设成为世界级冰雪旅游度假地、全国绿色旅游发展引领地、边境旅游改革创新样板地、跨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实践地。
围绕区域重大战略、重点城市群和重大项目布局,优化整合旅游资源,加强跨区域合作,强化规划协同、政策协同、要素协同、工作协同,共同推进“三纵三横”旅游通道和“三圈两带”旅游板块以及各类文化旅游带(走廊)建设,加快形成区域旅游消费城市圈和集聚区,提升区域旅游整体竞争力。
三、建立省、自治区政府间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谋划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共同解决旅游业协同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化务实合作,争取国家支持。
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常态化联系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推进和落实区域协作事项;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机制,共同开展协作执法、信用监管等。
四、加强旅游市场开发合作,协同开发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力的旅游产品,协同规划特色旅游线路,打造连点成线、联线成面的区域旅游圈。
充分发挥冰雪旅游资源得天独厚优势,加强冰雪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冰雪旅游,引领国内冰雪市场、冰雪产业和冰雪文化,共同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冰雪旅游品牌;充分利用温润凉爽气候条件和森林、山川、湿地、草原、沙漠、湖泊、江河、海洋等优质资源,大力发展避暑旅游,共同打造“旅居东北”避暑旅游品牌;弘扬中国人精神谱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发掘各民族优秀文化资源,共同打造红色旅游和民族文化旅游品牌;挖掘“新中国工业摇篮”历史价值,利用工业遗产开发旅游景区、特色街区、研学基地、创新创业基地等,共同打造东北工业旅游品牌;突出黑土地、大粮仓、大森林、大草原的独特魅力,依托乡土乡情、民风民俗深厚底蕴,发展各具特色乡村旅游,共同打造现代化农牧业旅游品牌;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依托边境城市、对外口岸和界江界河,创新东北亚国际旅游开放合作,积极发展边境旅游和跨境旅游,共同打造G331边境自驾游品牌。
促进旅游与文化、生态、体育、康养、美食等深度融合,优化旅游产品供给,加快从传统观光旅游向现代旅游新模式、新业态、新体验发展。
五、推动旅游宣传推广一体化,共同研究推出旅游整体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提升区域旅游辨识度和影响力。建立联合宣传推广机制,创新旅游宣传推广理念方式,加强互联网和新媒体宣传推广。拓宽旅游营销渠道,举办联合推介活动,协同推出特色旅游品牌;多渠道推动城市之间互为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加强客源市场互动、游客互送,促进资源互补、市场共享。
共同塑造区域旅游文化特质,广泛宣传东北三省一区人民守望相助、开放包容、豪爽豪迈、厚德厚道、重情重义的优秀品质和鲜明风格,大力弘扬以客为先、以客为尊、以客为友、以客为亲的好客之情和待客之道,使历史人文之美与自然地理之美、振兴发展之美相得益彰。
六、推动旅游交通一体化,深化省际毗邻区对接合作,打通省际旅游交通关键节点,加强骨干线路衔接,形成地区联通、全国通达的快速客运网络。鼓励符合条件的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配套建设旅游咨询、集散和服务设施,建设特色主题服务区。
七、推动旅游市场监管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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