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3 12:08
为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文艺培训环境,根据《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洛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办法(试行)》及《涧西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涧西区文化和旅游局积极推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
2024年4月,涧西区文化和旅游局新增8家已取得《办学审核同意书》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如下:
截至目前,涧西区共有51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取得了《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具体名单如下:
请尚未办理办学审核同意书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尽快到涧西区文化和旅游局申请办理。
科学规划孩子的课余生活,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如您的孩子确需参加校外培训,请在公布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中选择。
在培训前,务必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对培训服务、培训收费、权利义务、培训退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作为维权凭据。切勿听信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提防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
不要选择证照不全的机构参加培训,不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单次缴费不得超过5000元,主动索取正规收费发票,防止出现“卷钱跑路”等情况,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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